二审裁定 · 2021-01-21
赖小民
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公开裁判结果死刑,二审维持原判二审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;死刑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
审理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(二审)
罪名受贿、贪污、重婚
涉案金额受贿17.88亿余元;贪污2513万余元
法院认定期间法院判决认定的任职期间
案件概要
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确认: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17.88亿余元、贪污人民币2513万余元,并犯重婚罪。
法院认定的利益事项
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。
审理与判决
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;赖小民上诉后,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,裁定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,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。
裁判考量
二审确认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,认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、情节特别严重;虽有重大立功表现,仍不足以从宽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