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审判决 · 2015-08-10
谷俊山
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 · 军队系统公开裁判结果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官方来源未说明上诉及后续程序
审理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
罪名贪污、受贿、挪用公款、行贿、滥用职权
涉案金额官方通稿未公开具体金额
法院认定期间官方通稿未披露
案件概要
军事法院认定其犯五项罪名,数罪并罚,判处死缓、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剥夺中将军衔。
法院认定的利益事项
官方通稿未披露具体谋利事项,仅公布法院认定的五项罪名。
审理与判决
军事法院一审宣判,五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、缓期二年执行,并剥夺中将军衔;审理期间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行贿罪。
裁判考量
法院认为贪污、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其他犯罪情节严重;同时考虑重大立功和赃款赃物全部追缴等情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