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审判决 · 2026-07-06
杨有林
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 · 地方主官公开裁判结果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官方来源未说明上诉及后续程序
审理法院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罪名受贿罪、贪污罪、行贿罪、挪用公款罪、滥用职权罪、洗钱罪
涉案金额22.14亿余元从官方页面“经审理查明”部分结构化提取的最高金额;具体款项性质以来源原文为准
法院认定期间1993年至2023年
案件概要
官方判决资料显示,杨有林在担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等职务期间,涉及承接工程、企业经营、土地出让、资金周转等事项;法院以受贿罪、贪污罪、行贿罪、挪用公款罪、滥用职权罪、洗钱罪依法作出裁判。
法院认定的利益事项
涉及承接工程、企业经营、土地出让、资金周转等事项。
审理与判决
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-07-06公开宣判,公开裁判结果为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官方来源未说明上诉及后续程序。
裁判考量
法院在认定犯罪事实和数额的基础上,同时考虑立功、认罪悔罪等量刑情节。